政策中心 > 政策产品 > 市级人才计划
姑苏宣传文化人才
A类特聘人才B类特聘人才C类特聘人才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姑苏宣传文化创新团队姑苏宣传文化创业团队姑苏文化名家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姑苏宣传文化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姑苏宣传文化特聘人才引进对象须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业务精湛、成就突出、影响广泛、身体健康。A类特聘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A类特聘人才采取直接认定的办法,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2.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主创人员。
扶持政策
安家补贴
给予250万元安家补贴。
其他相关扶持
按照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生活待遇;配偶、子女需随迁落户的,按照市有关政策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姑苏宣传文化特聘人才引进对象须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业务精湛、成就突出、影响广泛、身体健康。B类特聘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认定,但须从紧把握,也可通过评审认定:(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受省(部)级部门表彰的学科或行业带头人;(3)江苏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省外相当层次人才;(4)江苏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及省外相当层次人才。
扶持政策
安家补贴
给予150万元安家补贴。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其他相关扶持
按照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生活待遇;配偶、子女需随迁落户的,按照市有关政策办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姑苏宣传文化特聘人才引进对象须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业务精湛、成就突出、影响广泛、身体健康。C类特聘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C类特聘人才须采取评审认定,详见《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宣发〔2020〕18号)中特聘人才评审标准。
扶持政策
安家补贴
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
其他相关扶持
按照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生活待遇;配偶、子女需随迁落户的,按照市有关政策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主要适用于A类和B类层次特聘人才。鼓励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在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以契约管理为基础,以业务指导、项目合作、培训咨询等形式柔性引进人才。
扶持政策
事后奖励
对柔性引进人才的支持采取事后奖励方式 ,按照绩效择优奖励。按用人单位根据协议实际支付薪酬的30%(实际支付计税薪酬应在5万元以上)对用人单位予以奖励,单个人才(项目)最高1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文化领域从业经历,成员须是在申报年度前2年内从苏州大市外新引进的人才(以社保缴纳时间确认引进时间)。
2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新成果且自主实施。
3团队所在单位(组织)应有较好社会声誉或经营业绩,有配套支持措施,可以为团队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场所等。
4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曾在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创新职务,在文化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扶持政策
项目资助
经申报评审确认,姑苏宣传文化创新创业团队分为A类、B类、C类,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A类300万元、B类150万元、C类5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在获评下一年度起分三年等额拨付到位。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如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安家补贴和奖励;获得资助的创新创业团队,均须在苏州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熟悉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相关创业经历,有一定行业影响力,或曾在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团队创办的文化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岗位不少于5个,投入市场的文化创新产品(业态)已完成基础研发和前期准备,进入较为稳定的市场运作期,运营良好、盈利模式清晰。
3团队创办的企业,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团队带头人须为团队创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实际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持股比例超过20%且为第一大股东。
4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文化领域从业经历,成员须是在申报年度前2年内从苏州大市外新引进的人才(以社保缴纳时间确认引进时间)。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
扶持政策
项目资助
经申报评审确认,姑苏宣传文化创新创业团队分为A类、B类、C类,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A类300万元、B类150万元、C类5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在获评下一年度起分三年等额拨付到位。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如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安家补贴和奖励;获得资助的创新创业团队,均须在苏州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在苏州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新媒体、新业态等领域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开创性成果,并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门类业务评比最高奖项,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权威和知名度。
扶持政策
奖励资助
姑苏文化名家:1.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2.享受100万元项目资助,3.参照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各专业门类评审标准见《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认定标准》。
2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个人或带领团队取得突出成果,能够代表所从事专业门类的领军水平。
扶持政策
奖励资助
姑苏文化领军人才:1.给予12万元一次性奖,2.享受80万元项目资助,3.参照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各专业门类评审标准见《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认定标准》。
2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或创作表演水平、文化经营能力,为本专业领域同行公认、工作业绩突出。
扶持政策
奖励资助
姑苏文化重点人才:1.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2.享受50万元项目资助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姑苏宣传文化青年拔尖人才各专业门类评审标准见《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认定标准》。
2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宣传文化专业人才,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予以优先考虑。
扶持政策
奖励资助
姑苏文化青年拔尖人才:1.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2.享受20万元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