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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
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以上技能水平。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可放宽至65周岁)。
3自申报年度起计,引进人才到我市工作不超过3年,且引进后能够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4以下满足其一: 1. 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全国二类、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选手 2. 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地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3. 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教学业绩显著,从事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扶持政策
企业奖励
最高50万引才补贴
个人奖励
100万安家补贴;公积金贷款总额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基地建设定位要体现产业发展导向。开设实训的项目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具备技能技术先进、市场成长性好等特点。
2基地要具有公共服务功能。能面向社会开放实训资源,具有高级工以上培养、实训经验两年以上的优先。
3基地建设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建筑面积原则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训要求的消防、通风、照明、控温等设备。建有管理运作机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队伍。
4拥有合格的师资队伍。每个实训项目配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扶持政策
给予挂牌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并给予挂牌。
认定奖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考核奖励
每年对考核优秀的公共实训基地给予20万元奖励,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0%。
配套奖励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单位按上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等。
2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
3授艺带徒方面: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4挖掘抢救方面:积极挖掘传统工艺,大力进行传承、宣传等,或在抢救国家文物方面取得实效。
5课题研究方面:对专业技能有深入研究,围绕技术技能有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6技术交流方面: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活动,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成果显著,社会评价良好,受到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
7申报单位条件: 1.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技工)院校等; 2.有符合领办人条件的高技能专家; 3.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较为完善; 4.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且能够为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和设备支持,保证工作室正常运行。
8领办人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已在苏工作2年以上; 3.应掌握所在岗位关键技术,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并具有国家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及以上技能水平;从事职业尚无国家职业标准的,应在本岗位掌握精湛技艺,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9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技能大奖”“江苏省双创人才(高技能创新类)”“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江苏省技术能手”“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等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获得具有影响力的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4.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5.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已成为企业技术骨干或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扶持政策
认定奖励
对新认定的“首席技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资金,于立项后下一年度一次性发放。对转评的“首席技师工作室”不再给予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工作室的设备配置、技艺传承、人才培养、交流研发等。
考核奖励
建立工作室考核评估制度。每两年由市人社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首席技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开考核,对考核评估优秀的“首席技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奖励,对考核评估优秀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3万元奖励,考核评估优秀比例不超过10%,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