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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杰出发明人奖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凡在本市范围内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工作的职务发明人或具有本市户籍的非职务发明人,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苏州市杰出发明人奖。
2具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本市连续工作、生活2年以上。
2. 申报人主要从事研发或主导研发工作的,以申报人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专利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国(境)外专利2件以上。
3. 其发明创造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显著突破性。
4. 其专利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其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和其他专利纠纷。
6. 未曾获得过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发明人奖。
7. 申报人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扶持政策
认定奖励
可申报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每项奖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