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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农业社会发展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2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苏州市农业科技创新、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的定位要求,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关键技术攻关或应用研究或应用示范”。企业申报农业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省内联合长三角其他地区科研单位申报的项目。
3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财政资助资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
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5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扶持政策
项目资助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市级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鼓励申报单位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2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苏州市农业科技创新、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的定位要求,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关键技术攻关或应用研究或应用示范”。企业申报农业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省内联合长三角其他地区科研单位申报的项目。
3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财政资助资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
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5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扶持政策
项目资助
本计划立项分指令性和指导性项目立项,指令性项目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市级资金支持,指导性项目以鼓励引导为主。指令性项目资助经费最高5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市级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