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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险补贴
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险补贴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在苏州市区(不含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依法注册成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重点企业:
(1)近3年获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专利奖的企业
(2)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3)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投保涉外知识产权保险的出口企业
(5)投保商标品牌类保险的“老字号”和驰名商标企业
(6)投保地理标志类保险的地理标志注册人
(7)市级知识产权登峰企业
2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为其拥有的合法有效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投保知识产权保险,且该笔保险未申报过市级其他保险补贴政策。
3所申报保险产品需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在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备案。
扶持政策
知识产权保险补贴
以实际支付的保费为限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由市、区两级各承担50%,限补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