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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落户
园区在职人员有就业意愿的人员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人员。
2申请人档案需转递至园区
扶持政策
户籍迁移
通过人才落户方式迁移户籍
业务办理
序号业务名称办理时间操作
1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落户申请常年申报 办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 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2申请人档案需转递至园区
扶持政策
户籍迁移
通过人才落户方式迁移户籍
业务办理
序号业务名称办理时间操作
1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落户申请常年申报 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