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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创新领军人才)
企业创新人才高校院所创新人才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企业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到苏州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领军人才。
2企业创新人才已落户项目主要支持已来苏州创新的人才,优先支持海外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位。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2年以上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
(3)2022年1月1日后引进到苏州企业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引进手续正式到岗工作,引进后能为企业全职连续服务3年以上。
(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5)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②市级“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③市级以上创业领军人才企业(仅限获评时的企业);④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3企业创新人才未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拟来苏州创新的海外高端人才(定向组织),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博士学位。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回国(来华)或已回国(来华)并在苏州以外城市工作不超过2年。
(3)2025年6月30日前能全职到岗。
(4)到岗后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6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期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或相当职务)及以上的高级研究人员;②在海外知名科技企业担任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高级研发人员等职务的高端产业人才。
(6)在海外连续工作满24个月(如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在海外知名企业工作,海外工作时间可以放宽至满18个月)。
扶持政策
项目资助
对立项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2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安家补贴
对立项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200万元的安家补贴。
引才奖励
通过验收后,给予引才单位50-100万元的引才奖励。
其他扶持
获得立项的人才还可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和最高3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政策以及乐居、医疗、子女教育服务、出入境便利等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和生活待遇。优先对立项人才项目给予创业保险、人才基金等支持。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全职引进到苏州高校和科研机构领衔创新研究,有望进入产业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人才。
2具有博士学位。
3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引进前应具有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42022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
扶持政策
项目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创新人才,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其他扶持
获得立项的人才还可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和最高3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政策以及乐居、医疗、子女教育服务、出入境便利等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和生活待遇。优先对立项人才项目给予创业保险、人才基金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