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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单位注册时间:标杆工厂类不少于3年。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运营状况良好,在本行业/领域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2申报项目应满足相关建设指南要求。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化的团队和人才支撑。
4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且近3年以内的平台和系统开发费、智能设备(终端)购置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等投入总计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发票)。
5申报单位须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提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如已通过贯标但证书尚未下发,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书有效期须在2023年3月31日之后。
6申报项目须满足“基础技术能力”3个方面的全部要求;在“制造系统能力”3个方向上都要涉及;在“企业标杆能力”4个方向上,应至少涉及一个方向;在“业态模式创新”7个方向上,应在一个方向应用成熟。
扶持政策
项目支持
重点支持经认定的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
项目支持
优先推荐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申报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
项目支持
大力宣传推广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经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