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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申报企业为江苏省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
2 | 申报企业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
3 | 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
4 | 申报工厂应符合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建设要点,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 |
5 | 申报工厂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建设。 |
6 | 申报工厂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项目总投入为不含税额, 包括设备、 工具、 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 铺底流动资金),与项目相关的工业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调试安装费用等, 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咨询、 设计、 检测、 评价 等投入)。 |
7 | 申报工厂建设手续完备(项目备案(核准)、 环评(批复文件)、 能评(批复文件)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须由项目推荐单位作出说明))。 |
扶持政策
扶持内容
以相关政策和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