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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专利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为依据。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3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4申报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须已获批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扶持政策
市级奖励
对苏州市区注册单位:新获批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业务办理
序号业务名称办理时间操作
12021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2021-07-02至2021-07-26办理
22023年立项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盖章版)2024-04-08至2024-05-10办理
32022年省级研发机构申报预征集2022-01-10至2022-03-15办理
4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运行情况填报2024-03-01至2024-03-25办理
52021年度立项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填报2023-06-15至2023-08-30办理
62022年立项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盖章版)2023-09-27至2023-10-27办理
72024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2024-01-29至2024-03-18办理
82023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2023-03-15至2023-05-22办理
92021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2021-06-28至2021-07-23办理
10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运行情况填报2023-02-28至2023-03-23办理
11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运行情况填报2022-03-16至2022-03-25办理
122022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2022-05-31至2022-07-01办理
132021年立项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盖章版)2023-08-22至2023-09-01办理
14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2023-01-31至2023-03-03办理
152023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2023-06-29至2023-07-14办理
162022年度立项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2023-08-22至2023-09-22办理
172020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签订2021-03-17至2023-04-21办理
182019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签订2021-03-17至2022-04-30办理
192021年度立项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填报2021-11-23至2022-04-30办理
202022年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报2022-03-15至2022-04-30办理
212023年度立项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2023-12-25至2024-04-25办理
222019年立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材料收集2022-05-13至2022-06-07办理
232020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盖章版)2022-12-19至2023-04-24办理
2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的通知2021-01-27至2021-02-10办理
252019年立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2022-03-28至2022-06-08办理
262022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2022-03-01至2022-03-28办理
272018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签订2021-03-17至2021-07-09办理
282020年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06-16至2020-06-21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