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政策产品 > 专精特新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2 | 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5位或国内前2位。 |
3 | 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 |
4 | 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
5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
6 | 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的企业优先考虑。 |
7 | 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
8 | 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
9 |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水平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 |
扶持政策
项目支持
申报国家有关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程、重大专项、节能减排等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予以优先支持。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
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
3 | 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
4 | 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的企业优先考虑。 |
5 | 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
6 | 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
7 | 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 |
8 | 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
9 | 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 |
扶持政策
项目支持
申报国家有关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程、重大专项、节能减排等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予以优先支持。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
2 | 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
3 | 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 |
4 | 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 |
5 | 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
6 | 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
7 | 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的企业优先考虑。 |
8 | 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
9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
10 | 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 |
扶持政策
项目支持
申报国家有关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程、重大专项、节能减排等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