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园区企业申报2015年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通知

园区各有关单位:
  近期,园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2015年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项目申报范围: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和内资控股企业等创新型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 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二) 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较多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良好;
  (三) 企业领导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知识产权工作队伍,以及稳定的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
  (四) 企业能够为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质和专业人员保障;
  (五) 企业近三年来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纸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同时提交申报书和统计信息表电子文档。材料包括如下:
  (一)《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和经营状况等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三)项目所涉及技术领域情况,企业现有技术和成果优势,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和意义等。项目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情况,企业专利导航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的实施计划;
  (四)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告和纳税等证明企业资质、经营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证明材料,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意向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实施期为两年。一般项目是指对产品的一项关键技术开展分析导航,重点项目是指对产品的多项关键技术开展综合分析导航。
  请园区企事业单位于9月2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叶栋;将电子申报书发送至邮箱:yed@sipac.gov.cn;联系电话:18912634537,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20幢511室。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20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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