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苏州市级PCT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对2016年度PCT专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知专〔2017〕16号),现将组织申报2017年苏州市级国(境)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国(境)外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注册地在园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或户籍地在园区范围内的个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PCT途径,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申请、授权的国际专利(个人授权专利不资助)。
二、资助标准
(一)、PCT专利申请阶段:
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检索,且具有授权预期。
  专利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的,每件申请给予1万元的奖励;专利申请人为个人的,每件给予3000元的奖励。
  2017年5月1日前没有获得国家检索报告的PCT申请可在下一年度申请奖励。
(二)、PCT专利授权阶段:申请阶段的第一申请人和获得授权的第一权利人均为注册地在园区范围内的企业(转让专利双方都需为注册地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业),并在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获得授权的国际专利,每件给予2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填写《苏州市PCT专利申请授权奖励申报表》(附件1);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国际检索报告、专利授权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单位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须提交代理机构出具的包括代收官费、代理服务费、检索费等票据的复印件和费用明细清单,以及向国外汇款时的银行汇款回执单据复印件。单位须在相关费用票据复印件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个人须在相关费用票据复印件上签名。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请人于4月1日至25日向所在区知识产权局提出资助申请。
五、咨询电话:
  中小企业服务热线:67068000;
  知识产权服务窗口:邓莹莹 67068035;
  电子文档发送邮箱:邓莹莹  dyy@sipips.org
  窗口受理地点: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5号知识产权服务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017年3月31日

附表:
1.《苏州市PCT专利申请授权奖励申报表》;
2.《苏州市PCT专利申请授权奖励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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