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苏州市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苏州市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将于10月20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320102 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能力提升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用现有条件,拓展新型服务业态,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支持探索新型孵化模式,培育创新文化;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加快“雏鹰计划”企业培育。
  实施方式:
  1、对全市培育“雏鹰计划”企业有成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支持,给予后补助。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2、对于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众创孵化载体给予后补助(目前暂不申报,待苏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
  申报条件:
  (1)在苏州市、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列入火炬统计名录并按规定填报数据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具备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良好基础;
  (2)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项目负责人相对稳定,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申报材料:
  (1)《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服务业计划)》;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文件,或“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名单,或探索新型孵化模式佐证材料。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需登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default.aspx”,按要求填写《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基本信息表》及相应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列入苏州科技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的;截至2014年底,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的;未按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
  3.申报时间按各项要求。请计划申报的单位10月16日前完成在线填写并提交,经由项目单位管理员、园区科技局、市科技局逐级推荐。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10月20日递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后打印)、项目申报书(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后打印)、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订书钉或书本式装订,切勿用塑料夹。

联系方式: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何葭67068011、殷俊67068005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李莉652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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