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苏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业)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苏州市科技局通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成长性(瞪羚计划)企业提升综合创新能力,着力推动一批技术含量高、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的地标型科技企业逐步涌现,现将2017年度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内容
  鼓励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创新政策、创新服务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在研发项目、研发中心、研发人才(团队)、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制定2-3年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凝练目标和内容并组织实施,从而使企业的研发水平行业领先,创新人才(团队)更加集聚,创新机制与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能力明显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 组织方式
  由各区科技部门遴选企业制定2017年苏州市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业)工作方案,规划期原则上2-3年;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支持。每家企业市财政资助金额不超200万元,采用立项下达50%+通过中期检查下达30%+通过验收下达20%的方式扶持。
三、 申报条件
  1、在我市各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上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3%。要求提供近三年享受研发加计扣除(含研发项目确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科技创新政策享受凭证。
  2、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投入,优先支持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市瞪羚计划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项目研发、平台共建及人才团队培养。
  3、本年度苏州市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业)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限报15项,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限报10项,姑苏区限报5项。
  4、有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再申报本计划项目:已承担市级拨款50万元及以上在研项目。企业不得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他市级科技计划。
四、 园区组织申报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报名:4月19日前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portal/index.php?s=/Service/Index/login),点击“业务征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苏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业))项目的通知”,上传“项目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信息表、工作方案及有关附件,需整理成一份PDF)。 注意:项目汇总表需从征集系统里下载,格式请不要变动,否则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中心将组织地方专家网评。
  2、中心通知申报名单: 4月25日前,中心反馈专家评审结果给申报单位。请申报单位登陆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4月27日前完成网上提交5月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3、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5月5日前,申报单位在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通过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统一用A4纸打印,按申报信息表、工作方案、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本计划指南申报代码为:110201

联系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何葭67068011、姚飞67068017、殷俊6706800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王颀66681670
  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65227947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附件:
2017年度苏州市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业)项目申报信息表
2017年度苏州市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业)项目工作方案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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