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江苏省科技厅通知,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详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门户网站“通知通告”栏《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可直接点击打开链接)。有关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符合国合基地申报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均可通过组织推荐部门进行申报。
  请申请单位认真对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3)。各类型国合基地申请材料须通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二、有关部属及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其他单位经省辖市科技局(委)推荐报送省科技厅。请苏州工业园区计划申报的单位5月25日前发送推荐汇总表至hej@sipac.gov.cn,并及时与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有关部门沟通(孙静66680944)。省厅将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再向上推荐提交。
  三、所有申请材料(申请书、实施方案及附件材料)不得有涉密或敏感内容。在上网填报前即要对拟填内容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如有内部及以上密级的科技项目(及其他离线填报的项目),请按当时的保密承诺及有关保密规定执行,不得填报、上传涉密或敏感内容。报送材料时需附内容审核确认单(见附件2)。
  四、“组织推荐部门”栏请填写“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联系人:吴三毛、刘素生;电话:025-58708856、025-57716995;邮箱:wusm@;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
  
五、申报时间安排:
  (1)2016年5月28日前完成网上系统在线填报提交。
  (2)5月31日前,待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至苏州市科技局。
  (3)纸质材料须与在线提交最终版一致。
  纸质材料包括:
    1、申请书、实施方案、内容审核确认单(见附件4)一式两份,合并装订;
    2、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省辖市科技局、直报的高校院所填报,一式一份,并报电子版)。

咨询电话: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孙静 66680944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何葭 67068011、殷俊 67068005
  苏州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 顾嵩 65231335
  江苏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吴三毛、刘素生 025-58708856、025-5771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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