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苏州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补助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补助延期至7月4日18:00截止。
  苏州市科技局日前发布了《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2016年度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补助项目的申报要求如下:
  320101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补助
  重点支持市场化运行的科技服务机构(含产学研创新载体)围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含大仪网入网仪器绩效)等业态开展科技服务活动,集聚资源、创新模式、打造品牌、提升能力,为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推进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按照,给予10-30万元后补助。
实施方式:采取备案后申请补助方式。
  一、服务机构纳入统计名录
已纳入苏州市服务业统计名录的机构可以直接进入备案流程;尚未纳入统计名录的机构,如需申请2016年度绩效补助,需先填写附件《服务业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5月26日前发送至wangjr@sipac.gov.cn,待市里分配编码后再进行备案。
  二、服务机构备案
  为全市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服务的机构,均可在“苏州自主创新服务超市”()备案(机构如果曾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系统注册过,可用注册过的用户号和密码登录进行备案申请;如是没有注册过的新用户,请先在线注册后备案)。备案机构需满足的条件及备案流程请见附件《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度计划申请绩效补助的单位请于在6月3日前完成备案(市里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会有短信或邮件反馈结果)。申请材料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纸质材料需报送一式2份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敲章,再送至苏州市自主创新广场项目服务科。
  三、服务机构补助 
  经备案的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可根据机构规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效、企业评价等综合评估结果,按以下三个档次申请市科技服务业专项。补助资金采用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
  (一)服务我市企业500家以上,业务收入达5000万元及以上且比上年度增加10%及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按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0.5%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服务我市企业200家以上,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比上年度增加10%及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按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服务我市企业100家以上,业务收入达200万元(含)——1000万元且比上年度增加10%及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按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5%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全市已纳入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符合备案条件的按以上政策给予扶持。
  对本市提供研发资源共享服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机构等,绩效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2016年度计划申请绩效补助的单位请于6月14日前登录苏州自主创新超市,在线填写《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后补助申请表》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材料包括:
  1.《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后补助申请表》;
  2.科技服务典型案例佐证材料;
  3.服务企业名录和服务收入;
  4.连续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上年度与被服务企业签订的5万元以上的合同复印件。
  待苏州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6月3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

咨询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7068000 何葭67068011、殷俊67068005、姚飞67068017
  市综合服务热线:4009-360-360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65240990
  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6524108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