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申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市人才办,省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根据省委常委会部署要求,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或地区,围绕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激励等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以点带面、形成经验。为做好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
  (一)市、县(市、区):重点探索完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完善人才诚信体系,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服务人才,优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完善人才积分享受住房、医疗、子女入学配套政策等;
  (二)开发园区:重点探索园区灵活引才用才模式,完善人才支持服务体系等;
  (三)高校院所:重点探索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分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高层次人才评聘分离制度,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科技成果转化,设立流动岗位吸引科技人才兼职等;
  (四)高职院校:重点探索创新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等;
  (五)大型医院:重点探索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高层次人才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卫生系统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等;
  (六)国有企业:重点探索固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长期激励措施,国有企业人才股权期权激励等;
  (七)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探索推进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招收培养、校企人才合作等。
二、有关要求
  请省有关部门、各市委组织部根据上述方向,结合实际,申报一批具有较好工作基础、适合先行先试的单位或地区,每个单位或地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试点项目。申报材料请阐明申报类别、前期基础、改革打算、需要省级层面下放的政策或便利等,

申报材料请于8月1日前报省人才办。
联系人:华惜时,联系电话:83392288,传真:83393812,
邮箱:333gc@o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