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第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园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附件5)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附件6),江苏省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共计组织两批,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4月2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7月18日。为做好2011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注册于苏州工业园区内满一年以上,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所有企业。

二、申报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企业近三年获得的授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其中: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的需附独占许可协议和主管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取得的知识产权须是近三年由相关主管机构予以授权;

(3)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7)规定的范围;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人员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12)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60%以上;

(7)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要求。

三、材料提交

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模板(附件3)签订企业承诺书(附件2),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随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可利用在线“国家高企自评工具”(http://sme.sipac.gov.cn,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页右上角)进行初评。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2011年4月12日前与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相关联系人进行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末页),并同时在科技申报平台上进行预申报(http://sme.sipac.gov.cn,预申报操作流程请见附件9)。

 2.注册登记(流程请见附件8)。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至苏州工业园区进行审核,并于2011年4月8日前将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的用户名、密码反馈给sut@sipac.gov.cn。

3.网上提交材料。企业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报文件并上传相关附件电子材料(附件10),按系统要求提交给江苏省认定机构办公室,并打印申报表。

4.材料初审。企业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务必于2011年4月12日前提交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辅导(此时无需装订),同时将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电子文档(见附件4,保持信息准确性)和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见附件11,请填入有效专利,凡是未授权、授权日期不在近三年的专利禁止填入汇总表)反馈给sut@sipac.gov.cn。

5、材料报送。初审、辅导后,企业的全套申报材料(一式六份,胶装)及系统生成PDF电子文档、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证明材料(一式二份)、三年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于2011年4月25日前交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号窗口(星湖街与崇文路交叉口东科技园五期2栋A座1楼)

特别说明:

 1、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3);参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材料单独提供(长尾票夹夹住即可,请勿装订),切勿装订在申报材料中。

2、请企业务必保证在园区科技申报平台上预申报信息正确,否则请暂时保存数据,暂不提交,待确认数据正确后再点击提交申请。

3、请企业切记,注册信息提交到苏州工业园区进行审核;网上申报材料最终提交到江苏省认定机构办公室。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工作相关联系人

园区科技局:

韩文佳66680904 15195681717 hanwj@sipac.gov.cn

吴芸芸66680945   wuyy@sipac.gov.cn

陆桂发66680918   lgf@sipac.gov.cn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热线:67068000

园区中小企业在线客服:http://sme.sipac.gov.cn/67068000/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陆明康67068007  18913519629 lumk@sipac.gov.cn

苏 婷67068033 13915598775 sut@sipac.gov.cn

殷 俊67068005   yinj@sipac.gov.cn

 

科技园:

张晔62529888-609  13771770818zhangye@

生物纳米园:

姜俊62956666-6002 13962192272 jiangj@

梅阳62956666-6005 15950076699 meiy@

高教区:

蒋梦溪62867084  13771736692 jiangmx@

中新科技城:

顾灵66603194 13771822903 guling@sipac.gov.cn

娄葑镇:

黄林62882888-86113222284778 huanglin@

殷志坚62882888-95113771801766 yzj@

唯亭镇:

沈佳聿69996657 13912777751 shjy@

胜浦镇:

李 庆6253301213584800211lq@sp-sipac.gov.cn

吴卫珍62828160 13656223538 wwz@sp-sipac.gov.cn

中新合作区:

韩文佳6668090415195681717hanwj@sipac.gov.cn

吴芸芸66680945 wuyy@sipac.gov.cn

 

 

(二)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材料请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或园区科技局网站http://tech.sipac.gov.cn“通知公告”里面相关通知的附件中下载。

 

附件:1、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2、申报企业承诺书

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模板2011版

     4、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6、工作指引

7、国家重点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9、科技申报平台预申报操作流程

10、网络系统附件栏需扫描上传的材料清单

11、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

12、企业职工人员情况说明

13、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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