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及人才: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人才集聚引领高新产业集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做好2011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1、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3、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4、地方、部门、企业及社会资金重点支持的高层次人才;

5、创新在高校院所、创业在园区的高层次人才。 

二、自主创业人才(A类)申报条件

自主创业人才是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省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

(4)2010年1月1日以后来我省创业,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创(领)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企业,201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企业位于省级以上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载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三、企业引进人才(B类)申报条件

企业引进人才是指我省各类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引进的,符合支持重点、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2010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在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创(领)办的;

(2)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产业教授”创(领)办的;

(3)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4)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

(5)列为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类基地的;

(6)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的;

(7)民营科技企业。

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

以上两类人才特别优秀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具体条件另行通知)。

 

四、资助名额和支持政策

2011年度省“双创计划”拟资助引进人才400名。支持政策包括:

1、按综合评分,前2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其余的给予每人50万元的资助。已获得过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资助资金的,给予每人85万元或35万元的资助;

2、优先推荐进入省“产业教授”、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五、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1、园区系统预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登录http://sme.sipac.gov.cn/,点击业务申报——人才项目申报——省双创人才项目申报,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同时A类创业人才:上传申报人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以及验资报告;B类创新人才:上传申报人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以及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

申报时段:即日起至4月26日

2、江苏省人才工作系统申报:待省里系统开放后,单位和个人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登陆“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写正式申报内容,填写完毕并确认所有内容及附件材料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时段:即日起至4月29日。

3、市科技局初评:企业准备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书及其所有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于5月12日前交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

4、材料修改并正式上报:主管部门反馈初评修改意见,企业再次修订申报材料并上报。

5、园区系统上传申报书:企业下载审核通过的省里系统填写的申报材料——登录http://sme.sipac.gov.cn/,“待办事项”中“省双创人才项目上传申报书”——上传申报书。

上传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4、递交纸质材料:将申报书打印与其它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三份交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窗口将审核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

递交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包括:

(1)、  《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其中自主创业人才填报A类申报书,企业引进人才填报B类申报书;

(2)、  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

(3)、  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创新创业计划书;

(5)、  自主创业人才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2010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书、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提供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企业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以及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等。

 

六、联系方式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王韵       0512-67068031   wyun@sipac.gov.cn

王晓春   0512-67068009     wxc@sipac.gov.cn

殷俊    0512-67068005   yinj@sipac.gov.cn

 

园区科技局

吴文杰    0512-66680949  wwj@sipac.gov.cn

李霁雯    0512-66680922  ljw@sipac.gov.cn

 

附件1: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A类);

附件2: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B类);
附件3:创新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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