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第二批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11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继续设立“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与江苏银行合作,以低息贷款的方式,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第二批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说明

1、每个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2、对于利用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取得良好成效并能够按期归还贷款的企业,省相关科技计划将优先予以支持;

3、可多次申请。按时还款的企业需要再贷款时,可以继续申请,额度适当提高,且可以继续享受政策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型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技术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领先,且具备产业化生产的基本条件;

2、拥有已投向市场的核心产品,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销售额,且处于上升阶段,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申请贷款的企业须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主知识产权进行质押;产权明晰,处于法定有效期内(发明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且未许可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有个人房产作抵押(房产价值不限);

 

三、申报方式

省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由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科技局负责组织申报。市、县、区科技局会同同级财政局、江苏银行地方分支机构审核评估后,推荐至省管理服务中心。

企业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申报书》;

(二)申请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承诺书;

(三)申报企业相关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连续三年纳税情况说明;

3、注册资本验资报告、近三年财务报告(最好为审计过的报告)及截至申报月的财务报表;

4、项目情况的佐证材料(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批准文件、技术报告、检测报告等);

5、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6、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层管理者可抵押的个人房产产权证、土地证复印件;

7、与申报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佐证材料(产品经营许可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相关行业登记认证等复印件、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需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书复印件);

(四)其他涉及项目的有关资料。

 

四、时间节点

1、5月20日前,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登录园区科技项目申报平台(可通过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园区科技创新网登录),进行在线报名,点击“项目申报——科技项目申报——江苏省级项目——江苏省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项目,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报书”。

2、5月31日前,通过审核的企业及时报送纸质材料五份(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按顺序装订)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

 

五、联系方式

冯亚婷 67068030   fyt@sipac.gov.cn

朱利锋 67068006   zlf@sipac.gov.cn

 

 

附件一:申报书

附件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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