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五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单位,

第十五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已经开始,申报条件如下:

1、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企业具有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每年的研发经费和研发设备的投入能够满足技术创新的需要。

3、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带头人实践经验丰富,科技水平强。技术中心运行机制合理。

4、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科技经费投入、研发设备原值、科技人员数量等四项指标原则上分别不低于2000万、200万、200万和20人。

请申报的企业于5月20日前将填写完的评价数据表电子版发送至yf@sipac.gov.cn,待科技局初审通过后会通知装订材料。

请在于6月13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胶装后送至中小企业3号窗口。

联系人: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  67068032

                            何葭  6706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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