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11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第三批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引导作用,认真组织好园区2011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现就2011年度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园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的企业均可申报,军工配套产品不在申报支持范围之内。

二、支持领域

根据“十二五”江苏省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工作的整体部署要求,支持生产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附件1)、《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附件2)、《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附件3)内的产品;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和生物技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我省重点发展的六大新兴产业领域的新产品,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能形成国内国际自主品牌的新产品。

三、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资料装订顺序和要求

填写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指引》(附件4)
1、申报资料目录

2、《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3、产品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1500字以上)

4、特殊行业许可证(仅特殊行业提供)

5、产品采标证明(或产品采用的标准)

6、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上年度(2010年)企业财务报表(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有审计的提供审计报告)

9、科技查新报告(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

10、环保证明(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

11、省级以上检测(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

12、用户使用意见(1家以上,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

13、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可提供)

14、产品图片、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附件

注:对申报认定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2010年度出口产品海关报关单;如产品是通过外贸公司出口的,则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海关报关单上的海关编码要与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一致),一式二份,单独提供,不用和材料装订在一起。
   五、其他事项
1、2011年度高新技术产品集中申报时间为3月(第一批已经结束)、4月(第二批已经结束)、7月和9月。

2、本批申报流程:

(1)园区系统预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登录http://sme.sipac.gov.cn/,点击项目申报—产品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

预申报截止日期:7月20日

(2)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各类证书、证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待省里系统7月1日开放后,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填写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包含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填写完毕并确认所有内容及附件材料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新用户注册需电话67068033进行激活,注册功能常年开通。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7月20日

(3)递交纸质材料:企业在线填写申报表(包含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上传所有附件并提交,待园区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表和产业化报告(必须带有“江苏省科技厅”字样水印)。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和产业化报告和必备的附加材料)合订胶装,一式二份交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号窗口。窗口将审核纸质材料与园区网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

递交截止日期:园区企业第三批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7月25日

 

联系人: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热线:67068000,邮箱:67068000@sipac.gov.cn

园区中小企业在线客服:http://sme.sipac.gov.cn/67068000/

 

科技查新报告:

苏州独墅湖图书馆信息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8号窗口受理):67068037

苏州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65112705/651569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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