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填报2011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国家创新基金监理半年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须按期完成监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如实、准确填写项目有关信息,提供齐全的附件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监理对象为处于项目执行期内、尚未验收的创新基金。

三、填报流程

1、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登陆进入监理工作系统,在线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2011年半年报),审核无误后通过系统发送到服务机构,8月1日前完成网上系统申报。

2、待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8月15日前,项目承担单位打印该《监理信息调查表》并附相关附件1份报送至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

四、相关附件材料

1、企业2011年度6月底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盖章);

2、2011年上半年度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复印件;

3、产品已进入市场的项目提供2011年上半年度全部销售发票复印件和大额合同;

4、检测报告、鉴定证书、行业许可证、政府机构批文、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能够有效证明项目进展材料的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填写要点详见附件《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年报填写说明》。

咨询电话: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姚飞67068032、何葭67068011

 

网络系统技术支持:

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技术信息处  尉佳  010-63923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