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12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申报的通知

大家好:

      接苏州市发改委通知,2012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的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申报工作需在11月初完成,请各企业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申报要求

1、领域与2010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见邮件附件)相同;

2、项目建设期。项目必须为已开工项目或能够确保在2011年12月份前开工,并且投资完成率不超过60%。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以厂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设备及原材料投资等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内容为主,不含办公楼、职工宿舍和食堂等内容。

4、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应具有一定规模,其建设对相关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

5、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为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能力,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资信等级。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内容包括:
(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以上内容总篇幅控制在15页以内,需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

2、国家资金项目审查信息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

3、相关附件:
(1)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批复文件;
(2)项目自有资金证明材料,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项目应出具省级以上银行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
(3)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5)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适用于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
(6)主要设备采购清单;
(7)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8)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申请简要材料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时间安排

请计划申报该项目的单位11月1日前将《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发送给hej@sipac.gov.cn;同时准备完整申报材料,需在11月3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何葭67068011、姚飞67068032、殷俊67068005

园区科技局          李江666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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