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报送2012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处发〔2011〕23号)

现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有关2012年重点专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省时间:12月15日前,以上行文件报送我处,并同步由纵向网报送电子文档。

二、报送材料:申请文件及由tub软件生成的汇总表、情况表(加盖企业和省辖市发改委章),包含tub软件的光盘。

三、报送份数:光盘一张,申报文件及情况表两份(一份送办公室收发,另一份直接送工业处)。

四、已经申报过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项目,可以再次申报。

五、该文(附件-1)已经国家两部委主管领导签发,如有微调另行通知,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

六、经国家联合评审通过后,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准备附件。届时报文基本内容和格式,严格按照“附件-2”要求。

七、未尽事宜,另行联系。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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