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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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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申报截止
2023-09-04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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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 知》(中国质协字〔2023〕71号,中国质量协会https://www.caq.org.cn/ html/tgg/20661.html),现组织今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在系统提升产品和 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 对质量、效益和效率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4.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 申报对象

  面向《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行业代码前两位为 06-46的工业企业及信息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优先推荐省“1650”产业链龙头企业。

三、 遴选重点领域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 法和工具,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 持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实现质量和效益稳步发展的典型经验。

  2.通过质量工程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具等实施质量改进,加 强制造过程零缺陷管理,提升产品制造的一致性、稳定性,不断提升制造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的典型经验。

  3.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企业开展 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 强化资源、技术、装备支撑,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的典型经验。

  4.通过5G、 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 技术与企业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四、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填写《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附件1),并 按照《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附件2)要求编写申报 书、典型经验材料和其他证实性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电子材料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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