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3-08-25   申报截止
2023-08-25   申报截止
加载更多

  根据《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办法(试行)》(苏府规字 〔2019〕1号),为全面推进我市出口品牌建设工作,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2024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3-2024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一)企业在苏州市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纺织服装、五矿化工、机电产品、轻工工艺类企业 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300万美元;食品农产品类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上年度经营盈利。

  (四)申报商品在国内和海外市场已注册商标,或正在办理商标注册事宜。

  (五)申报商品的商标持有人为中方。

  (六)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 申报材料

  1、 苏州市出口名牌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创建出口名牌工作规划。

  4、 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行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5、 境内外商标注册证明。

  6、 专利证书,高科技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称号等奖励的证明材料。

  7、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证明材料。

  8、 境外设立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的证明材料。

  9、评选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为外文的须提供正式翻译件。

三、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每页盖章,原件为外文的需提供正式翻译件,按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时间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负。

五、注意事项

  1. 获得2023-2025年度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不再参加评选,直接授予苏州市出口名牌,有效期按省知名品牌有效期计算。2022年新获苏州市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按照苏州市出口名牌两年有效的规定,今年不再参加评选。2021年获苏州市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需重新申报评选。

  2. 申报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者采取不正当方 法获取苏州市出口名牌称号的,撤销其称号并收回证书,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产品申报苏州市出口名牌。

  3. 苏州市出口名牌有效期为两年。已获得苏州市出口名牌 的企业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或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暂停或撤销其名牌称号。

六、咨询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1013、67068037

附件下载
相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