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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时间节点

2023-06-21   申报截止
2023-06-21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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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2〕59号)要求,现组织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

一、鼓励争先创优

  (一)重点方向

   对获得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园区级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支持条件

   1-A1. 2023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申报单位获评“2023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称号。

   1-A2. 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

   申报单位获评“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称号。

   1-A3. 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示范智能车间。

   申报单位获评“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示范智能车间”称号。

   1-A4.2022年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单位获评“2022年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

   1-A5.2022年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申报单位获评“2022年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1-A6. 国家绿色工厂(第六批)

   申报单位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

   1-A7.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申报单位在2022至2023年度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1-A8.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获得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

  (三)支持方式

   1-A1. 2023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1-A2. 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

   1-A3. 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示范智能车间。

   1-A4.2022年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

   1-A5.2022年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1-A6. 国家绿色工厂(第六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就高不重复)。

   1-A7.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辅导咨询及认证费用给予奖励,最高5万元。

   1-A8.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仅针对获评第二批园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四)负责处室

   1-A1、A2、A3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服二处

   联系方式:0512-67068092

   经发委 产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电话:0512-66681027

   1-A4、A5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服二处

   联系方式:0512-67068037

   经发委 产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电话:0512-66681047

   1-A6、A7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服二处

   联系方式:0512-67068014

   经发委 价格能源处

   联系电话:0512-66681046

   1- A8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服二处

   联系方式:0512-67068054

   经发委 企业服务处

   联系方式:0512-66681040

  (五)申报方式

   1- A1、A2、A3、A4、A5、A6、A8

   线上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请参考如下附件):

   通用材料:获评荣誉相关证明(如奖牌、证书或红头文件)

   其中A8 上传附件:园区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无需盖章)

   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申报,选择“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及上传附件,并线上提交。按需选择要申报的项目类型进入对应的表单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1-A7:项目合同、项目发票和认证证书的扫描件。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进入“用户空间”后,选择“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申报”—“绿色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费用补贴”,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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