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6-30   申报截止
2022-06-30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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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苏委办发〔2022〕6号),为持续扩大有效投入,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支持符合先进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创新集群方向的工业项目,支持企业实施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升安全装备水平,现就2021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园区境内注册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二)企业投资项目需为已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的纳统项目(备案或核准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前),项目实施地在园区境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符合国土、规划、环保、能耗、安全等方面监管要求,相关手续(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等)齐全;

  (三)企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项目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需达到2000万元;

  (四)企业自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企业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诺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在省级注协报备),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文件,涉及相关手续(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等)的证明材料;

  (六)企业购置设备发票清单(附件3)及发票原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1年度项目投资中购置设备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需在省级注协报备,附有省注协二维码);

  (八)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报告出具时间需在2022年6月1日后)。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2021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请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6月1日9时至2022年6月30日17时,过期不再受理申报。

   在线提交的附件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0M。需要签章、签名的文件,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二)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系统备份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汇总表,上传附件1、附件3的word和上传附件2苏州市系统的盖章扫描件PDF文件,及打包其他证明材料。(具体可见系统内说明)

  (三)企业申报结束后,将委托会计事务所和相关专家,对本地区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先导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项目由项目主管科室会相关产业主管科室联合会商形式确认;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所实施的产业项目进行确认。现场审核形成《现场审核表》(附件4)并上传系统。(无需企业上传)。

  (四)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进行奖励,奖励比例如下:产业创新集群企业实施的生物医药项目、航空航天项目为15%;先导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项目为12%;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为10%;其他产业创新集群企业实施的项目为6%。四类项目最高奖励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审核通过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审核汇总表(附件5)。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17时,过期不再受理申报。

四、咨询电话:

  企服热线:67068000

  企服二处:67068092

  项目备案咨询:62886666 转外资经贸

  功能区咨询:

  高贸区产业局:62878117

  科创区产业局:62605881

  度假区产业局:67068891

  商务区产业局:69880355

      苏相合作区 69575373

  统计纳统咨询:

  高贸区:62878296、65823950

  科创区:62605985

  度假区:67068891

  商务区:69880371

      苏相合作区 69575373

  园区经发委:66681021

五、主要问题汇总

  1. 未纳统项目是否可以申报?

  答:不能,本次申报需为纳统项目,具体可联系企业所在功能区统计部门咨询当年度项目纳统情况。

  2. 备案金额低于2000万元是否可以申报?

  答:原则上备案金额应大于等于实际投入,若备案金额小于2000万元,偏差不能超过10%,即备案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1+10%)。另外,超出备案金额1.1倍的部分不予认定。

  3.生物医药项目、航空航天项目、先导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其他产业项目如何定义?

  答: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对应项目。其中,先导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纳米技术和人工智能)、高新技术产业(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所实施的产业项目为依据)、生物医药、航天航空具体以项目和企业类型来确定,无法归入以上几类的可选择其他。

  4. 可以享受补贴的发票开票日期如何确定?

  答:原则上为备案日期和2021年1月1日较后日期起算,与2021年12月31日之间开具的发票。

  5. 相关手续(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等)齐全是否全部需要?

  答:相关手续原则上要全部齐备,是否齐备将委托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

  6. 设备备案证可以多个吗?

  答:设备备案证原则上只能提供一个,如有多个,建议提供该项目的最高金额的设备备案证明且备案时间在开票日期之前的。如果发生过变更的,请提供变更前后的备案证,可以认定之前备案证的时间(具体以苏州市工信局认定为准)。

  7. 备案证金额低于发票金额以哪个为准?

  答:备案金额和发票金额有差异的,一般以孰低为标准。

  8. 发改的新建备案和扩建备案是不是都可以?

  答:是的,本次没有限制。

  9. 专审报告省级注协认证是否一定要江苏省注协?

  答:在开展省级认证的省份,取得本省省级注协认证即可;未开展的,补申请江苏省注协认证。

  10. 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名必须手签吗?

  答: 可以盖章替代。

  11. 发票太多需要每个都输入校验码怎么办?

  答:原则上是要完全上传的,设备如果是零件回来组装是不予认可。如果发票较多,一台设备分开而且发票完全连号都是小额,可以用系统中其他上传,将发票拼图在一起(能看清金额和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并填写总金额。

  12. 海外发票含税金额、发票单据较多无法上传怎么办?

  答:海外发票含税金额包含增值税和关税,其中海外发票通过其他类型进行上传,发票号码、日期均填写报关单号码和日期。如无关税物品含税只需包含增值税即可。补贴范围以报关单日期在2021年范围内即可。

  海外发票必须上传:报关单、关税(如有)发票、增值税发票,海外订单或发票无需上传。选择其他类型进行上传,因为含多种,并且上传仅支持图片格式,请通过拼图软件进行合并进行。如太多张导致图片模糊的,设备名称可写设备名称(第X张)方式进行多次上传,设备数量写均写统一报关单的实际数量(XX),括号里面代表上传第X张。

  13. 设备通过外贸公司购买的怎么办?

  答:视同海外发票必须上传报关单、关税(如有)发票、增值税发票,报关单上使用人为本公司,同时提供设备通过外贸公司购买的说明(上传在发票信息其他中)。具体是否通过要看苏州市审核标准。选择其他类型进行上传,因为含多种,并且上传仅支持图片格式,请通过拼图软件进行合并进行。如太多张导致图片模糊的,设备名称可写设备名称(第X张)方式进行多次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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