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版权示范单位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版权示范创建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先就做好省2022年度版权示范单位申报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版权工作,设立版权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版权工作人员,有版权工作专项经费,建立较为完善的版权工作和版权资产管理制度。
2.作品创作活跃,作品登记数量逐年增加,登记作品质量不断提高,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版权产品开发能力较强,版权运用成效明显,对本单位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产生积极影响,版权相关收入成为本单位业务收入重要来源。
4.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恶意侵权行为,及时处理版权侵权纠纷,尊重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软件正版化率达100%。
5.建立较完善的版权教育、培训机制,员工版权认知度较高、有较强的版权保护意识,重点岗位员工具备较全面的版权素养。
6.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实际运营时间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报主体为教学科研单位的,须以版权为核心,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信息咨询等业务,科研成果突出。
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5日截止
三、申报工作要求
6月15日17:00前
电子材料: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2022年度版权示范单位项目”,下载模板汇总表填写后上传,附件上传申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整合成一个pdf,以申报单位命名)。
纸质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陈老师 65222011
许老师 67068015
园区宣传部:
曾老师66681773
技术支持:4008696086(园区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