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21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下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1-30   网上申报截止
2022-02-08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2-01-30   网上申报截止
2022-02-08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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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级通知,2021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下半年)申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或备案。

   3.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 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苏州市推进商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苏府办〔2019〕127号)简称“若干政策”中提升外贸发展水平项下的第八条(附件2)明确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申报指南(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若干政策”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必须单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手签,授权书可为传真复印件,承诺书手抄部分务必手抄,不得少抄漏抄。

二、申报项目类别

  1.境外展览会项目

  2.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3.产品认证项目

  4.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5.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三、申报流程

  1.请企业将2021年下半年已实施完成的项目,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上-综合业务-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版块进行资金拨付申请,年度请选择2021年。

 备注:1)尚未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上资质申请的,请申请后打印注册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含有进出口业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自贸区范围内企业可不提供此表,但需提供企业在自贸区范围内的查询截图,自贸区企业查询见http://58.210.9.131/fta-gis/index.html)复印件发送至zhangchi@sipac.gov.cn,邮件主题为“企业名称+商务部外经贸网资质申请”等待资质公示,一般半个工作日完成公示。2)如果需要修改国家系统企业注册信息,请附上营业执照发送至zhangchi@sipac.gov.cn申请开通修改权限。

  2.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关于组织2021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下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根据要求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注意:国家系统和园区系统必须同时填报,如果一个企业申报多个项目,两个系统均分多次填报。

  3.纸质申请材料上报。申报企业(单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每页盖公章,复印章无效、法人签字必须手签或被授权人手签+授权书)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注: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索引页打印流程参考附件,未按要求装订和打印索引页的申报材料将不接收。 材料装订顺序:1、承诺书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3、资金拨付申请表 4、具体项目申报材料5、索引页

四、申报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

  网络申报时间:2022年1月 4日- 2022年1月30日(非该时间段填报的不认可)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 2022年2月8日  

五、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37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66680926

  友情提示: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负。为了提高申报效率,附件整理了企业申报咨询的高频率问题和难点问题,请相关企业申报前先自行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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