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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工信部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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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9   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提交截止
2021-12-19   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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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科〔2021〕130号),充分发挥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现组织开展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内容

  项目应聚焦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在技术发展和融合应用中取得创新性突破,解决行业迫切需求,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可作为典型案例在物联网行业进行推广示范。项目分为“关键技术攻关类”和“融合应用创新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攻关类

   项目在物联网领域相关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边缘计算、操作系统、可信安全、数字孪生等方向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在物联网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创新方面,促进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夯实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

  (二)融合应用创新类

   项目助力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能交通、智慧能源、公共卫生、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环保、智慧文旅、智能家居、智慧健康等重点领域应用发展,推动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垂直行业的深度融合,有力支撑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二)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技术创新点和典型应用案例。

  (三)已列入往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示范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三个步骤均需完成

  (1)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系统填报

  申报单位登录“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

  2)企服网站申报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1年工信部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3)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按照一式三份,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书内容一致,按要求的材料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章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以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企业名称。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注: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索引页打印流程参考附件)

  纸质档材料和系统填报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友情提示:烦请意向申报单位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行负责。

四、联系电话

  企服中心: 67068000、67068014

  园区经发委: 6668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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