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版权局印发的《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实际运营时间 3 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报主体为教学科研单位的,须以版权为核心,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信息咨询等业务,科研成果突出。
二、申报条件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版权工作,设立版权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版权工作人员,有版权工作专项经费,建立较为
完善的版权工作和版权资产管理制度。
(二)作品创作活跃,作品登记数量逐年增加,登记作品质量不断提高,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版权产品开发能力较强,版权运用成效明显,对本单位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产生积极影响,版权相关收入成为本单位
业务收入重要来源。
(四)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恶意侵权行为,及时处理版权侵权纠纷,尊重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软件正版化率达 100%。
三、申报工作要求
电子材料:9月10日17:00前,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进入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2021年度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下载模板申报汇总表,上传附件(项目任务书(附件1)和证明材料整合成一个pdf,以申报单位全称命名)。
纸质材料: 9月10日17:00前,不用等系统审核,系统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报送纸质材料(A4胶装,索引页放最后一页,一式贰份)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67068000
杨老师67068064
园区宣传部:
曾老师66681887
技术支持:4008696086(园区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