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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报送2021年度工业文化产业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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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申报截止
2021-12-31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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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产融合作行动方案》(工信部联财(2016)83号)、《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慈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和《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 2025年)》工信部联政法((2021]54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产融合作,联合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进一步推动工业文化发展,壮大工旅文融合发展格局,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业文化产业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一)加强引导示范。围绕落实两个强国建设,提升工业软实力,明确投资方向和重点,推进实施一批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工业文化产业项目,发挥导向引领作用。

  (二)调动各方力量。发挥中夹、地方、行业的积极性,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广泛参与、多方联动的工作体系。

  (三)整合社会资源.面向各地区、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发布工业文化产业企业项目目录,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工业文化建设重点领域,加快创新突破和率先发展。

二、申报条件和项目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明确融资需求的单位均可申报。项目为在建或计划今后两年内开工,具备必要的前期手续,项目应聚焦工业文化领域,项目选取基于不限于以下范围:

  1.工业文化园区类项目。支持围绕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建设以工业文化为载体的文化体验园、研学基地、文化创新创业园区、特色小镇等。

  2.工业文化装备类项目。加强5G、超高清传输、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工业文化的融合发展,打造一批5G+4K高清工业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智慧文化产业发展。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实现文体康旅装备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

  3.工业文化企业并购类项目。工业文化企业,以股权关系为纽带,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联合做大做强,组成企业集团,实现跨越式发展。

  4.工业文化产业运营类项目。工业精神传播、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遗产、工业旅游、工业博物馆、质量品牌、工业文化创意、工业科普、工业文化教育、工业题材影视剧制作等文化产业实体或项目。

  5.其他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

三、征集方式

  1)统一通过“工业文化产融平台"(http://www.icdcfp.com)进行填报。

  2)在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征集系统进行申报备案: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报送2021年度工业文化产业项目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园区网站技术支持:4008696086

  3)两个系统必须同时填报,缺一不可,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根据数字政府统一认证体系要求,企服中心的用户体系已升级为园区一网通办用户体系,原企服平台用户登录入口已关闭。请根据以下路径完成用户升级,再进行申报。重要通知!平台用户升级:https://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Notice/noticeDetail/id/302789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单位如实填报项目信息。对于瞒报涌报、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取消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二)中心会组织独立第三方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对入选项目给与公示,并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战略合作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37

  园区经发委:6668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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