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科技创新载体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4-19   网上申报截止
2021-04-19   网上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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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苏州市发布了《关于发布2021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现开展2021年度市科技创新载体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120202新型研发机构绩效

  鼓励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持续发展,对已建设完成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其发展状况和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最高20%的补助,每年单个机构补助最高500万元。补助经费采取市、市(县)联动支持的方式,联动比例1:2。

  实施方式:采取后补助方式进行。

  申报条件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1)注册不满5年的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度技术研发服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2)注册满5年(含)且不满10年的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度技术研发服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3)注册满10年(含)的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度技术研发服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2020年度须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攻关项目。

  2.需参加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2020年度为单一单位提供技术研发的服务收入占当年度技术研发服务总收入比重不超过30%。

  3.须进行研发经费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20301国际研发机构建设

  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提升研发国际化水平,支持国际研发机构积极导入海内外创新资源开展研发活动。结合机构的研发能力和投资规模,采取市、市(县)联动支持的方式,按照机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30%给予经费支持,单一机构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条件:符合《关于支持苏州市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详见附件)第四、六、七、八条要求。

  120401学科重点实验室

  瞄准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依托在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教单位,建设5家左右科研条件优、开放程度高、研发能力强的重点实验室,每家资助经费50万元。同一单位已建有相同学科领域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不再重复申报。探索开展学科重点实验室运行评估。

  实施方式:采取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方式,各单位原则上限报2项。

  申报条件:符合《苏州市重点实验室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第五条要求。

  120402企业重点实验室

  聚焦我市新兴产业、优势产业,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依托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5家左右企业重点实验室,每家资助经费100万元。已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实施方式:采取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方式。各市、区限报2家。

  申报条件:符合《苏州市重点实验室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第十条要求。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登陆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

  2.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

  3.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及地点:

  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国际研发机构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新建,请于2021年4月19前完成网上提交,最终系统完成时间为4月25日,纸质材料待后续根据需要另行通知报送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姚 飞 67068017

  沈志刚 67068012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邵昊华 66681654

  邹和成 66681681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周旭平 65240990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 6523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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