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12-11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截止
2020-12-11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
加载更多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和《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24号),深化物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推动产业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推进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现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应聚焦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突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对产业带动、规模化应用形成的引领示范作用。项目分为“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

   包括物联网基础共性技术、前沿新型技术和重点行业应用可推广复制关键技术,平台类重点技术与产品。聚焦智能传感、先进通信、边缘计算、操作系统、网络安全、物联网检测认证等,着力促进物联网技术进步,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物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技术融合创新,为相关科技项目管理和专项组织实施提供项目储备。

    (二)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

  包括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文旅、智能家居、环境监测等领域物联网集成应用的已建成项目,聚焦项目的示范效果、应用成效、产业带动作用等要素,具备模式复制和应用推广的基础条件。

二、项目推荐

  本次项目由省进行推荐。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项目不超过5项、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示范基地推荐项目需通过省、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三、申报方式和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填报

   申报企事业单位登录“2020年物联网项目征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8:00至12月23日16:00,请大家按12月14日截止日期完成申报,系统后期需区级、市级审核需要一定时间)

   (二)纸质材料报送

   各企业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伍份)交到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如有情况需要延迟申报的,请于2020年12月14日完成纸质材料申报,可先在园区系统提交报送备案表,后续自行撤回上传完整材料。

  (三)园区系统报送备案

   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 “     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上传。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11日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92、66681031

相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