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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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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   申报截止
2020-09-16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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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委员会同意,决定开展第三届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者应为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或制作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地户籍及在苏缴纳社保均在五年以上,并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以上职称,或被认定为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或获得“苏州民间工艺家”荣誉称号。对确有突出成就的申报者,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3.有丰富的创作经验,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理论水平,能独立完成关键工艺的设计和制作;

  4.技艺精良,敢于创新,为本市同行所公认,并在市内外具有良好声誉;

  5.能从事专业研究和指导、传授技艺,对继承、发展、创新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做出一定成绩。

二、申报办法

  (一)材料报送

  申报“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见附件2);

  2、申报者的从业经历及在苏工作的相关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国内外获奖证书、收藏证书(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材料报送方式

  1、系统申报: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个人用户注册/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第三届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者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窗口上班时间:周一~周五,9:00~12:00,14:00~17:30。

  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9月16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作品报送

  选取近三年来创作或制作的代表本人最高技艺的实物作品三件(套),于9月22日10:30-15:00间按要求送至苏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原苏州市工艺美术博物馆),地址:苏州市西北街公管弄16号(公馆弄单行)。联系人:沈慧芳 18021270960,陈成 13914000376,联系电话:67511005。家具、木雕类作品尽量不送大件,刺绣类作品建议不超过1×2米。

三、咨询方式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696-086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热线:67068000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二处:67068009

  经济发展委员会产业处:6668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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