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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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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申报截止
2020-08-28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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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服务型制造整体水平,推动制造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委发〔2020〕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系列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委办发〔2020〕8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积极鼓励制造企业加快实现从生产加工向材料供应、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营销推广等环节延伸,推动服务化模式创新,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创新多种形式“产品+服务”经营模式,形成制造与服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重点发展领域如下:

      (一)总集成总承包。制造企业以价值链延伸与再造为重点,具有系统集成和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提供产品的同时,也提供设计、承接项目等系统方案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二)个性化定制。制造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改造,建立产品多样化和定制化的生产模式,使生产和消费环节对接。把用户体验视为企业战略的核心要素,围绕发现用户核心价值,加强体验设计,畅通用户体验渠道,优化用户体验环境,构建全流程用户体验服务,实现个性化的精准营销。

      (三)在线支持服务。制造企业通过发挥技术、人才、品牌、服务优势,以生产制造为中心,开展在线监控检测。围绕企业自身产品,利用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据服务平台和设备跟踪系统,进行在线数据采集、运行分析、故障诊断、系统维护和设备升级等服务。

      (四)全生命周期管理。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生产与服务资源,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护管理、产品再制造和回收处理能力,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五)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制造企业依托技术的人才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面向行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立足企业产品功能,为其他单位(个人)开展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电力需求侧管理、视频会议、互联网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六)融资租赁服务。制造企业通过建立企业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服务,通过开展设备融资租赁服务,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

      (七)供应链管理。制造企业开展生产物流的优化提升,实施仓配一体化管理、全供应链管理、协同制造物流平台管理和逆向物流管理等模式,高效运用订单管理、物流配送、仓储库存等供应链服务,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企业提质增效。

      二、申报要求

      (一)在苏州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企业拥有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拥有在苏州市范围内首次注册、拥有的自主品牌,本地注册商标满2年(截至2020年8月,商标注册时间满24个月);

      (四)企业申报年前一年度或前两年度平均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20%,利润不低于50万元;

      (五)已获市级以上同类荣誉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鼓励支持

      对新认定为苏州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单位,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申报流程和步骤

      1.线上申请(8月28日前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2.线下提交材料(8月28日前

      所有纸质材料按照申报书要求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市场大厦2楼)。


联系电话:67068000、6706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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