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征集2020年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6-26   申报截止
2020-06-26   申报截止
加载更多

各有关单位: 

  2020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区域重点产业专项启动申报,现将相关申报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园区申报的领域为生物医药和纳米技术两个领域。

二、支持类型和申报条件

  1.人才项目领域需符合生物医药或纳米技术;

  2.人才项目需符合2020年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项目的申报基本要求:

   1).创业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到苏州创业,特别是懂技术、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本科),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团队);

   (4)第二批(下半年)受理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之间来苏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团队)。

   2).创新领军人才。主要支持到苏州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到硕士);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18年7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企业工作,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28万元以上);

   (5)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特聘专家创办的企业;②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③市级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④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三、征集方式与截止时间 

  请符合以上领域方向和申报条件的企业人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 2020年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区域重点产业专项征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先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400-8869-930),按要求填写模板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6日17:00

四、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电话:67068000

   人才处:67068025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6月3日 

附件下载
相关系统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