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20年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2-20   园区系统提报及材料递交
2020-03-10   完成省系统填报并提交至主管部门
2020-03-16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
2020-02-20   园区系统提报及材料递...
2020-03-10   完成省系统填报并提交...
2020-03-16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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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和申报条件

  本年度按照“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和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五类项目组织实施。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art/2020/1/7/art_48967_8903683.html

二、组织方式

(一)“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对于企业申报的项目,各设区市每家推荐不超过2项;县(市)、国家及省级高新区每家推荐不超过1项。国家及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每家可通过相应的依托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申报1项。

(二)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

  根据省科技厅与相应外方计划主管部门共同商定的征集计划,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苏南各设区市每家推荐不超过5项、其他设区市每家推荐不超过3项;县(市)、国家及省级高新区每家推荐不超过2项;国家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每家可增报1项,国家国际创新园每家可增报3项(主管部门需在推荐项目汇总表上注明有关项目单位所属/承建的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创新园)。

(四)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各设区市每家推荐不超过2项;县(市)、国家及省级高新区每家推荐不超过1项。

(五)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项目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经由项目主管部门、设区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会商后组织申报(由设区市科技局汇总本市申报意向,省市会商)。

  2.企业海外研发机构/企业海外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经由项目主管部门、设区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会商后组织申报(由设区市科技局汇总本市申报意向,省市会商)。

三、园区申报安排

    启动除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以外的四类项目申报:

    (一)“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

    2月20日17:00前:

    1.进入园区企服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陆平台--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选择对应子类(“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下载模板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填报后上传。

    2.系统上传提交完整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扫描整合成一个PDF上传),以参加地方网络评审。申报书模板以及材料要求可登陆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查看。

    3月10日17:00前:

    通过地方评审项目(待评审结束后主管部门反馈专家评审结果)。完成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提交至主管部门。请务必确认项目状态为“申报材料已提交至主管部门”,以免无法推荐而导致申报失败。

    3月16日17:00前:

    系统提交后无需等待主管部门审核,可直接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红色封面,胶装订),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除申报书明确要求之外的不需在网上填报上传。

    (二)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

    2月20日17:00前:

    访问园区企服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陆--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申报”-选择对应子类,下载模板(项目申报汇总表),填报后提交,并上传项目简介,作为参加后期会商、评审的依据,逾期不予受理。

    经由项目主管部门、设区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会商后组织申报。

    四、注意事项:

    1.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17:30,逾期系统将关闭。请务必注意园区申报时间节点,由于提交不及时造成的申报失败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省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

    3、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及时关注省、市和园区相关网站通知。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热线 67068000

  许春 67068015

  王韵 67068027

  朱利锋 67068006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孙静 66681662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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