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2-05   预申报截止
2020-03-10   系统填报截止
2020-03-16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
2020-02-05   预申报截止
2020-03-10   系统填报截止
2020-03-16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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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科技厅发布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按照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临床前沿技术、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医药后补助项目四类组织实施。详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art/2020/1/7/art_48967_8903670.html

  具体推荐限额要求请申报单位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进行限额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以及超额推荐的项目将不予推荐。


二、组织方式

  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三类组织申报,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医药后补助项目。重点项目包括重大 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项目。


1、重点项目:

  1.1重大科技示范项目: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围绕公共安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资源能源可持续发展和人口健康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2: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1.2临床前沿技术项目:

  坚持临床导向,瞄准国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进入国家及国际指南、规范,努力实现我省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

  每个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推荐4项,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2项,其他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项。

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2.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针对我省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省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项目。

  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推荐5项,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项。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3.医药后补助项目:

  针对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推动我省医药产业迈向中高端。

每个医药企业可申报2项,其中,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1项,1类化学药新药、1类生物制品或其它后补助项目1项。

  重点支持2017年以来已获得相关的临床批件、临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批件或证书第一持有人),并对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作用大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产品;择优支持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收载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物。医药项目实行奖励性后补助支持方式,加大对1类化学药新药(按2016年药品注册分类,包括原1.1类)和1类生物制品的支持力度,每个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凡已经获得过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过的医药项目不予以后补助。



三、申报节点

1.重大科技示范项目:

  请于2月5日前完成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台(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征集(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下载模板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征集简报)填写后提交,完成预申报。

  注意:项目汇总表需从征集系统里下载,格式请不要变动,否则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

  主管部门会将项目汇总并报送至苏州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会反馈项目初审结果,入选单位于3月10日前完成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并提交至主管部门。

  2、临床前沿技术项目、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医药后补助项目:

  请于3月10日前完成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并提交至主管部门。

  注:申报书需要项目申报人员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后由单位管理员提交至主管部门,请务必确认项目状态为“申报材料已提交至主管部门”,以免无法推荐而导致申报失败。



四、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

  3月16日前,申报单位完成系统填报后无需等待主管部门审核直接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蓝色封面,平装订)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


五、注意事项

  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请务必注意园区申报时间节点,由于提交不及时造成的申报失败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及时关注省、市和园区相关网站通知。


六、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热线 67068000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薛亚星 67068005

  陈佳文  67068022  

  王韵   67068027

  朱利锋  67068006    

园区科信局

  邵昊华 66681654    

  殷俊   66681658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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