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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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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5   申报截止
2019-09-25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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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制造强市战略,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现面向全市征集智能工厂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智能工厂指基于全面互联、智能控制、安全可靠的工业互联网,广泛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综合运用设计生产、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等智能装备、软件和控制系统,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和产品全生命周期,泛在连接、弹性供给、动态优化和高效配置制造资源,实现响应时间缩短、资源消耗减少、质量效益提升、运营成本降低、环境生态友好的现代工厂。

     本次项目征集面向全市截至2019年6月底前已经建成的智能工厂项目,分为离散型智能工厂与流程型智能工厂两类。已获得国家、省、市支持的项目作为征集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征集条件

     1. 企业在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 项目应在2019年6月底前竣工,且须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

     3.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其中智能制造装备、系统与软件投入不低于7000万元;

     4. 项目单位应牵头组织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项目联合体,联合体须突出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组织方式和责权利,形成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长效机制;

     5. 每个项目单位限报1个项目;

     6. 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参考《苏州市智能工厂建设指南》(附件1)。

     特别说明:禁止企业通过中介申报,企业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扶持政策

     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苏州市智能工厂进行认定和授牌,并给予奖励。

     四、征集方式

     纸质材料:

     请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书的要求准备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

     电子材料:

     电子版材料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征集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9月25日



     咨询方式:67068092、6706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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