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19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7-31   申报截止
2019-07-31   材料递交
2019-07-31   申报截止
2019-07-31   材料递交
加载更多

各相关企业:

      接商务厅通知,现2019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开始申报,在此就其中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苏州工业园区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或备案。

  3、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申报企业和项目应当符合以上1-3条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满足申报指南上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4)明确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4-1)准备材料。

  (二)申报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申报类项目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低于0.5万元不予支持。

二、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方式:

      1、网上申报:

  第一步:申报企业需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支持项目进行申报。

  第二步:申报企业需进入“江苏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进入“资金申报”。

注:申报企业如有外派劳务人员的适应性培训费用:需登录“江苏省出国劳务管理与服务系统”,进入“培训费用申报”板块,上传“适应性培训考试合格证”、“护照首页”、“出入境印章页”等材料完成申报。

       2、纸质材料申报:

  按照省级项目的申报要求将有关材料按顺序装订(胶装):顺序为1)信用承诺书2)具体项目申报材料。

  省商务资金申报材料要胶装成册,正面和书脊要印有年度、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如果是多册的在正面和书脊印顺序数字。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纸质材料每一页均需盖章)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具体要求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必须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手签,授权书可为传真复印件。

  网络申报时间:2019年7月16日- 2019年7月31日

  纸质材料报送日期: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31日

  请各企业于7月31日下班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联系电话:67068000、67068035、67068054、6668104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