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民生科技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7-10   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系统提报截止
2019-07-12   科技示范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系统提报截止
2019-07-16   系统关闭
2019-07-18   材料递交
2019-07-10   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
2019-07-12   科技示范和关键技术应...
2019-07-16   系统关闭
2019-07-18   材料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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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着力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为苏州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2019年度市民生科技项目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推进科技惠民行动计划,聚焦人口健康、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创新需求,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示范,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公共安全、公共服务、防灾减灾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重点支持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惠及面广、社会需求紧迫的民生领域的科技惠民项目;项目实施成效要突出人民群众的感受度与获得感。

二、组织方式

  1.科技示范

  围绕民生科技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以各级政府实事工程为依托,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在社会管理、生态环境、智慧交通、大健康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

  2.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针对我市社会发展(民生科技)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市社会发展(民生科技)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项目明确应用实施地,鼓励与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

  3.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

  以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激励原始创新,攻克并推广一批疾病诊疗关键技术,提升我市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整体创新水平。项目申报应以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研究单位为主体申报(申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4),优先支持38周岁以下年轻科技人员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限额

  本计划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

  1.科技示范类项目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中非“人口健康领域”部分限额分配为:部省属本科高校限报5项,部省(市)属科研机构、其它高校、市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非医疗卫生机构)限报3项,其他单位限报2项。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中“人口健康领域”部分限额分配为:三级甲等医院限报6项,三级乙等医院限报3项,市区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限报3项,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限报2项。

  2.“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申报工业园区限报8项。

  3.为提升临床实验能力建设研究可增加申报名额详见附件5。

四、资助额度

  科技示范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19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五、申报流程

  1. 系统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

  2. 地方评审。主管部门将对限额申报的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进行评审。

  3. 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系统下载后打印,有“苏州科技”水印)、承诺书(盖章签字原件)、项目申报书(可从系统下载后填写)、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盖章签字齐全,请用胶装订或订书钉装订,不收取塑料夹。

六、时间节点

  1.系统关闭时间 请申报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务必于单位务必于7月10日17:00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未提交的项目不能参加地方评审,不再予以推荐。科技示范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务必于7月12日17:00前提交,各单位需根据要求限额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7月16日17:00,此为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推荐的最终时间。

  2.纸质提交时间 请于7月18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市科技发展计划(民生科技)定位要求,科技示范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技术应用研究”、 临床研究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临床应用研究”(其中:对科技示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涉及基础研究以及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申报,不予受理。对中、西医临床研究项目:涉及疾病发生机制等基础研究以及药物和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的申报,不予受理)。

  3.申报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4.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财政资助资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

  5.本计划项目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八、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姚  飞  67068017

  王  韵  67068027

  朱利锋 6706800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殷  俊  66681658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 6523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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