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根据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9〕34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兑现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
2、登录成功后,找到我的服务下的专栏“财政专项资金平台”;
3、进入系统后,待拨付资金界面;
4、点击“进入”,即可查看申请单信息,可以点击“调整银行账户”“调整联系人”对收据进行调整,确认无误后打印收据即可(要求普通账号);
5、收据按虚线剪裁,请加盖财务章或者企业公章,交到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6号窗口。
办理截止时间:
5月31日前,请务必按时前来办理。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注意事项:
1、企业只需提交一张收据,无其它材料要求。
2、如涉及工商更名,请提供更名后的营业执照与工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与收据一并提交。
友情提示: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汇算清缴)申报,从今年起研发费用可以按175%进行抵扣,且可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实施细则》(苏园科〔2018〕21号)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研发投入奖励。请各企业在5月31日之前至税务部门积极申报。
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热线:
67068000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许 春 67068094
王 韵 67068027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邹和成 66681681
殷 俊 66681658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