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19年国家级人才工程预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国家级人才工程申报启动在即,为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现将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基本要求

(一)创业人才项目。主要受理近年来回国并在苏州工业园区创办企业的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 岁,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创办的公司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申报人应为公司的主要创业人和大股东,股权占比一般应达30%以上,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位;

  5.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二)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主要受理近年来到苏州工业园区领衔创新的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 岁;

  2.申报人一般应尚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

  3.实施的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水平高,能推动和促进企业发展;

  4.引才企业应有良好的研发基础,能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三)外专项目。主要受理近年来到苏州工业园区领衔创新的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 岁;

  2.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 年以上。

  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四)文化艺术人才项目。主要受理近年来到苏州工业园区领衔创新的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

  2.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 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3.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 年;

  4.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以上条件根据2018年度申报要求整理,仅供参考,以2019年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青年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预申报请直接联系我们。


二、申报方式

  访问“苏州工业园区科技信息枢纽”(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登录--我的服务(科技枢纽平台)--科技申报--业务征集--2019年度国家级人才工程预申报(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400-8869-930),按要求填写模板并提交。

咨询电话:

  园区科信局:66681651

  园区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44、67068016、67068011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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