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市2018年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07-20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
2018-07-20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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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苏州市知识产权局通知,园区知识产权局将开展2018年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项目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企业、拥有自主研发机构的企业,以及依靠核心技术发明专利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中小型企业。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项目申报范围:苏州市(包括各县级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发展基础较好。规模以上的工业制造类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利润近三年稳步增长,且利润每年基本保持300万元以上。

  (二)项目申报主体研发创新能力较强。拥有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或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近三年大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中小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分别达到3%、5%以上。

  (三)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贯标”工作,并通过第三方认证或绩效评价合格(含)以上,专利战略意识较强,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科学、人员配置合理,已建立比较完善的专利数据库,专利信息运用良好,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0件(含)以上的单位,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稳定,近三年知识产权经费占研发经费的比重5%以上,并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

  (四)项目申报主体拥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在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积极利用产学研合作,已与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项目研发攻关等各种形式已取得良好科研成效,且专利权属清晰。

  (五)项目申报主体有良好的高端专业服务合作关系。在不断增强自身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同时,发挥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作用,根据发展需求在专业技术领域专利数据库建设、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专利战略布局、高质量高水准的专利申请代理等方面开展紧密协作,相互建立良好的长效合作关系。

  (六)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尊重知识产权,重视社会责任,建立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和社会诚信管理机制,近三年没有出现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有关政府支持项目、污染环境、拖欠员工工资和发生生产安全严重责任事故等的不良现象,社会资信较好。

  (七)项目申报主体所申报的项目符合相关要求。产业领域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支持的主导产业,技术领域属于引领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新型技术,技术特征具有较强的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在我市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专利积累。

三、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同时开展。网络申报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件见附件,或者在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网上查询和下载(网址:http:// )。《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撰写要求如下:

  (一)撰写前请仔细阅读《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中的撰写说明,保证签字、盖章和相关信息完整。

  (二)申报材料须如实反映近年来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项目任务、目标、保障措施和详细进度等计划实施情况。

  (三)项目申报人的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告、纳税等证明材料,知识产权工作状况的证明材料,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及高端专业服务机构紧密合作的协议复印件等。

  (四)申报书纸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件WORD文档。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6号窗口,其中电子档统一用U盘拷入窗口电脑。联系人:许春67068094 陈勐哲66681673,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网络技术支持:陈琦 电话:0512-68615306。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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