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苏州市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06-25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
2018-06-28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18-06-25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
2018-06-28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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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对苏州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精神,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和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2018年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继续择优支持具有创业激情的科技创业团队,引导促进更多创业资源向初创企业集聚,帮助提高创业成功率,全年立项资助200个项目左右。现将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主要支持符合苏州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发展要求,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传感技术及物联网、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创业项目。

二、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种子期企业类

  主要支持已在苏州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 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成立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

  2.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截止2017年底);

  3. 创业项目符合相关产业领域要求;创业团队应有一定研发能力,一般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4. 申报主体应为核心创业团队,且领衔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领办)人和主要股东。

(二)创业团队类

  主要支持有在苏创业的意愿,但尚未完成企业注册的创业团队。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 创业项目符合相关产业领域要求,创业团队一般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2. 已有较为充分的创业筹备,创业条件较为成熟;

  3. 申报主体应为拟创业核心团队,且领衔人应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领办)人和主要股东;

  4. 创业团队拟在苏注册时间应在2018年6月1日后。

三、扶持政策

  经专家评审立项的项目,按照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实施细则,给予5-10万元的创业补助、20-50万元的项目资助,并可由创业导师给予创业培育。

四、申报方式

1. 申报方式

  1)园区征即日起至6月25日,种子期企业须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登录(若为新用户,请注册后再登录,注册、登录如遇问题请拨打400-8869-930),登录后点击我的服务中的科技枢纽平台,选择“业务征集”-“2018年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征集”,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提交征集后即至“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正式申报。尚未确定落户地的创业团队,直接登录市金融超市平台进行申报。

  2)正式申报:创业团队或种子期企业登录“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注册后,进入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创业团队及项目信息、商业计划书等材料进行申报,提出创业培育需求;有科技载体的种子期企业请参照附件1进行孵化器选择;若企业无上述孵化器,请直接选无,由中心直接审批。尚未确定落户地的创业团队,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申报。

2. 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区县审核完成后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种子期企业需提供: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创业项目申请表、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工商股权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3月,需加盖公章)、创业者有效身份证件、创业者学历、学位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建议上传3分钟左右路演视频。

  创业团队需提供: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创业项目申请表、商业计划书和前期筹备情况、创业者有效身份证件、创业者学历、学位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建议上传3分钟左右路演视频。

  以上两类项目皆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需要胶装。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7:00

  纸质材料在6月28日17:00前交至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号窗口(节假日不受理)。

五、相关事项

  1. 尚未落户的创业团队入选立项后,须在一年内在苏州完成企业注册等工作。逾期未落户的,视为自动弃权。

  2.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积极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引进培育创业天使计划项目的情况,将作为对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 同一企业及团队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同一团队同一年度不得多次申报。已获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姑苏创业天使计划立项的人才团队及企业,不得再次申报。同一团队及项目同一年度不能兼报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

  4. 申报团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企业应具有良好社会信用。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科技信用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朱天石:67068025

   姚雨晓:67060117

   殷 俊:67068005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程 燕:66681672

   程 斌:66681671

  苏州科技创业投资公司  6933007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5月17日


附件1:科技招商载体与孵化器对照表

科技招商载体名称
孵化器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
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生物纳米科技园
苏州独墅湖科教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独墅湖科教创业园
苏州独墅湖科教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纳米技术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纳米城创业服务中心


附件2:网上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企业股权结构:创业者本人持股照实填写。股东成份中也须体现创业者本人股权情况。

  2、企业近三年财务信息:请于财务报表一致。

  3、公司相关的所有附件材料都请盖章并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请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填写至今。

  5、项目信息中所有附件请使用扫描件上传。

  6、商业计划书请勿使用PPT模式,须用书面方式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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