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18年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现代化)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01-31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18-02-27   江苏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上申报截止
2018-01-31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18-02-27   江苏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加载更多


各相关企业:

  接省商务厅通知,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现代化)支持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苏州工业园区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或备案。

  3.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2)明确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申报类项目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低于0.5万元不予支持。

(四)商贸物流方面,纳入供应链试点项目库的物流标准化和供应链平台项目不再申报。

二、具体要求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申报清单(附件3)准备纸质材料。

  (二)申报单位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必须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手签,授权书可为传真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需提供近两年国税、地税出具的纳税证明。

  (四)申报单位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复印件,http://credit.sipac.gov.cn/content/qOP.action?cId=1916122&ss=54:6)。

  上述一至四项均需提交。

三、申报流程

  1.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登录——企业登录——业务征集——关于组织2018年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现代化)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通知右侧【报名】进行报名——下载模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

  2.申报材料准备及上报。

  3.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月31日

四、申请材料上报

  (一)纸质材料。申报企业(单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申报指南、申报材料清单、信用承诺书请见附件)、一式三份盖章(落款及骑缝)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7号窗口(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

  (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单位)需2月27日前同时在江苏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注册并申报项目。

  网址:或省商务厅网站-财务处子网-专项资金栏目进入。


联系电话:67068236、66681087、66681074



附件下载
相关系统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